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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助管理

  • 2018-09-21
    “长飞奖学金”评选办法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飞公司”)是从事光纤光缆生产与研究开发的高科技合资企业,并于2014年12月10日成功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一贯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知识”的理念,重视科学技术和人才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关心国家教育事业的发展。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献身科技和光通信事业,特在我校设立“长飞奖学金”,具体评选办法如下:一、参评对象光电子、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光信息科学与技术等学科的注册本科生与研究生。二、参评条件1.追求真理、敢于创新、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全面发展,坚定以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为己任。德育考评为优秀。2.智育排名前4%。3.在科研项目或论文方面有突出成绩。三、奖励名额及标准1.本科生:12名,4000元/人2.硕士生:4名,8000元/人3.博士生:2名,10000元/人四、评审办法1.每学年评选一次。2.由学生本人对照条件提出书面申请,在年级评议、学院审核并公示的基础上,报学校审批。3.获奖学金者名单及材料抄送长飞公司。五、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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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9-21
    “华为奖学金”评选办法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特在南京邮电大学设立“华为奖学金”,以鼓励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具体评选办法如下:一、参评对象在读的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二、奖励条件获奖学生必须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模范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体育合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学习成绩优秀;(二)某门单科成绩特别优秀,在省、部级以上竞赛中名列前茅;(三)具有较强的科技实践能力,并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四)学术理论水平较高,其论文在省、部级以上学术会议或刊物上发表。三、奖励名额及标准本科生:3人,5000元/人研究生:9人,8000元/人四、评审办法(一)每学年评选一次;(二)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成绩单或成果证明,在学院初审推荐的基础上,报学校审批。五、获奖学生名单及材料抄送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六、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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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9-21
    “烽火通信奖学金”评选办法
    为继续推动我校教育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促进行业人才的培养与建设,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特在我校设立“烽火通信奖学金”。具体评选办法如下:一、参评对象相关学院在籍的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具体学院及本、研名额分配由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同校学生工作处于每年开始评奖之前确定)。凡符合奖学金设置条件者均可参加评选。二、奖励条件获奖学生必须德智体全面发展,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行为,德育考评为优,身体健康,体育合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学习成绩优秀,要求智育排名在同专业前10%;2.某门单科成绩特别优秀,在省级以上竞赛中名列前茅;3.具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完成并由相关学术部门认定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或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4.在学术理论方面具有独特见解,其论文在校级及以上学术会议或刊物上发表(此条款仅适用于本科生);三、奖励名额及标准本科生、硕士研究生:19人,5000元/人四、评审办法1.每学年评审一次。2.由学生本人对照条件提出书面申请,在年级评议,学院审核并公示的基础上,报学校审批。3.获奖学金者名单及材料抄送烽火通信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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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9-21
    “慈林奖学金”评选办法
    为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上海游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特在南京邮电大学设立“慈林奖学金”,以鼓励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评选办法如下:一、参评对象在读的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和研究生(本科生须是经过学校审核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研究生须提供由当地镇级及以上民政部门盖章的贫困证明)。二、奖励条件获奖学生必须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模范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体育合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学习成绩优秀,智育排名前20%,且凡评选当年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现象(本条适用于本科生);(二)某门单科成绩特别优秀,在省、部级以上竞赛中名列前茅;(三)具有较强的科技实践能力,并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四)学术理论水平较高,其论文在校级及校级以上学术会议或期刊上发表。三、奖励名额及标准本科生:20人,2000元/人研究生:4人,2000元/人四、评审办法(一)每学年评选一次;(二)由学生本人依据评选条件提出书面申请,在年级评议、学院审核并公示的基础上,报学校审批。五、获奖学生名单及材料抄送上海游族信息技术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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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9-21
    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勤工助学工作是深化高校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培养学生劳动观念,树立自强、自立、自主意识的有效途径,也是扶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助他们安心完成学业的有力措施。第二条根据教育部二〇〇五年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以及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制定的《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教财〔2007〕7号)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勤工助学管理中心工作职能第三条建立困难学生综合情况信息库和各单位用人情况信息库,拓宽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并向用人单位推荐勤工助学的学生。优先安排学有余力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第四条负责校内学生勤工助学的管理、指导和培训,支付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部分劳动报酬。第五条经常与用人单位联系,主动为各单位提供信息和服务工作,监督、检查违反我校规定的打工、经商现象,对用人单位在勤工助学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及时处理勤工助学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维护学生和用工单位的合法权益。第六条负责对勤工助学工作进行总结,申报表彰勤工助学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第七条定期向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第三章用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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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9-21
    学校助学贷款的有关规定
    为了帮助部分家庭经济确有困难而努力学习的学生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使其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修定本规定。每学年学校根据当年学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及学生欠费的实际情况决定发放学校助学贷款的比例和额度。一、贷款对象:本贷款作为国家助学贷款资助困难学生的一种补充形式,是一种无息贷款。凡列入国家计划招生的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按本规定申请贷款。1.学生家庭经济确有困难,不能支付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2.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未获贷者。3.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学习刻苦,奋发向上,能够正常完成学业。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规行为,道德品质良好。5.具有贷款保证人并提供贷款保证人意见书。二、贷款限额及用途学生每年贷款限额为4600元,限于交纳学费。三、贷款申请程序与方法1.学生本人提出贷款申请报告,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报学生处审批。2.学生处审批同意后,由学生将贷款协议寄给家长签署。确认贷款意见并承担偿还贷款义务,学生与学校签署助学贷款协议。3.批准后的学生助学贷款,统一由学校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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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9-20
    科技创新和就业创业大赛获奖学生奖励办法
    为了加强对学生的全面素质培养,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协作精神,激励我校学生在国际、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科技创新和就业创业大赛中努力拼搏,为学校争光,特制定本办法。一、奖励对象在由教育部、省教育厅举办或学校认可的国际、全国和全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和就业创业类大赛中获奖的我校本科学生。二、奖励标准(一)国际级竞赛:特等奖:2500元一等奖:1500元二等奖:1200元三等奖:1000元(二)国家级竞赛:特等奖:2000元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600元(三)省级竞赛:特等奖:800元一等奖:6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200元对于在一年内获得同类竞赛多个等级奖的学生,按最高等级奖奖励;单科竞赛或比赛的奖励参照“省级大学生科技竞赛”标准。三、附则(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二)适用该奖励办法的比赛及奖项由教务处会同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校团委等职能部门认定。(三)其他未尽事项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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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9-20
    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为促进我校学生养成奋发向上、刻苦学习、全面发展的优良学风,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合格人才,特制定本奖学金评定办法。一、类别、等级、金额和比例(一)类别:综合奖学金(分设一、二、三等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两类。(二)等级、金额和比例名称金额(元)比例(%)一等奖学金10003二等奖学金70010三等奖学金40015单项奖学金100~30020二、条件(一)一、二、三等奖学金1.凡参评奖学金的学生必须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德育考评为优,能力测评分排名本专业前70%,同时体育课成绩为及格,《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达到良好等级以上;在学院组织的学生宿舍个人文明卫生检查中,其分数学年度排名在本学院同年级前50%。2.参评一等奖学金的学生,智育测评分排名必须列本专业前4%;参评二等奖学金的学生,智育测评分排名必须列专业前15%;参评三等奖学金的学生,智育测评分排名必须列本专业前30%。3.凡评选当年课程考试、考核出现不及格现象者不得参加一、二、三等奖学金的评选(补考和因个人原因缓考的不得参评)。(二)单项奖学金为鼓励学生在某一方面的突出表现,设立单科学习成绩优秀奖、学习进步奖、社会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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