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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省教育厅 共青团江苏省委关于表彰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06-02浏览次数:307

苏教学〔2023〕2号  

各普通高校:

根据省教育厅、团省委印发的《关于评选表彰2023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苏教学函〔2023〕4号)要求,在各高校层层推荐的基础上,经审核、公示,省教育厅、团省委决定对熊媛媛等1741名省级三好学生、徐萍等1426名省级优秀学生干部、韩建汶等1073名省级优秀毕业生和南京大学法学院2020级法学硕士班等973个省级先进班集体予以表彰(名单详见附件)。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继续努力,再接再厉、不断提升。各高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受表彰的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的先进事迹,营造浓厚氛围,激励广大高校学生见贤思齐、争做先锋,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卓越力量。

附件:2023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名单.xls

省教育厅    共青团江苏省委

2023年6月2日

(原载于江苏省教育厅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原文链接:http://jyt.jiangsu.gov.cn/art/2023/6/5/art_58320_10918183.html)